2019年四川宜宾南溪区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2019年四川宜宾南溪区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10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宜宾市南溪区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宜宾市南溪区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名额18名,其中面向区外考调14名,面向区内考调4名。具体职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国七类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政策性过渡”参公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报考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报考者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于2019年8月9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1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只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515室(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校5楼);联系电话0831-7855702。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②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保存单位加盖公章);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反映本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证件照一张。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始终,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结束,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
(三)体检
1.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考察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可根据职位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考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委组织部举报。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南溪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7855702。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0日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