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凉山州州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9年四川凉山州州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计划遴选3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18:00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度凉山州州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州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年度州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范围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面向符合遴选条件的州内各县(市)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县(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3.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19年9月16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首页“网上报名”专栏,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18:00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各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度凉山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凉山州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1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初审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同一单位有两个以上职位的,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由遴选单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单位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试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州委组织部会同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19年11月中旬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遴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各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差额不少于1名)。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直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试用
由各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州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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