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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宜宾公务员考试(含公安、法检、司法)体检公告

2020-04-09 08:49:07 字号: | | 【 打印 】
  2019下半年四川宜宾公务员考试(含公安、法检、司法)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法检、司法)体检公告
 
  按照2019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法检、司法)相关公告规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法检、司法)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详见已发布的体检入闱名单。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入闱情况
 
  附件2:2019下半年宜宾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入闱情况
 
  附件3.2019年宜宾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入闱情况
 
  附件4:2019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总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请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招录机关将电话联系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需测矫正视力的近视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三)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助听器。
 
  (四)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五)考生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咨询电话:
 
  0831-8221337、8225337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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