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甘孜州国资委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四川甘孜州国资委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15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甘孜州国资委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务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甘委办〔2010〕147号)、《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关于规范州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相关事宜的通知》(甘组通〔2016〕46号)、《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意见(试行)》(甘委发〔2017〕12号)和《甘孜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十七条措施的通知》(甘委办〔2019〕126号)的规定,由甘孜州国资委牵头,面向州内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遴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州内行政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州级机关人员报考不受基层工作年限限制)。具体要求详见《甘孜州国资委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遴选共涉及1个职位。具体遴选职位、名额和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政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四)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公务员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将《甘孜州国资委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后报至甘孜州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康定市沿河西路414号,州国资委办公楼三楼011室)。
2、网络报名: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096043890@qq.com。
3.填报信息。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按照遴选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务必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填写后将报名表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初审
甘孜州国资委根据提交的《报名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考调范围、对象、考调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结果将于2020年5月18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并通知考试有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实行差额开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卷面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设置:政治理论知识占20%,公文写作常识占40%,国资业务知识占40%。
笔试时间:2020年5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在考试当天需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报名表》参加笔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未达到35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由甘孜州国资委具体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选职位名额的三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可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②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一式三份);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⑤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⑥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面试
面试方式由甘孜州国资委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进入面试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用、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和体检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动人员。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资格。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甘孜州国资委讨论,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形成专卷,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
(二)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四)正式调动后,不负责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五)本公告由甘孜州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6-2833669
派驻纪检组电话:0836-2835130
甘孜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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