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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遂宁市检察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2020-04-30 08:53:03 字号: | | 【 打印 】
  2019下半年四川遂宁市检察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遂宁市检察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遂宁市检察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查看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单》,请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招录机关将电话联系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四)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高院、省检察院核准,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请于2020年5月7日至8日前到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4室领取体检通知单,预交体检费,如实填写并上交健康申报表。逾期不到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20年5月10日7点30前,参加体检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到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报到。逾期不到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需测矫正视力的近视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四)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五)考生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按照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请所有市外考生来遂体检前自觉居家观察14天(不参加聚会、聚餐;若非必须,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并进行健康申报,体检时必须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健康申报表(见附件),湖北考生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不能提供的,须在我市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参加体检。考生应如实填报健康申报表,如有新冠肺炎患病史或与新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等情况,应主动向遂宁市委组织部报告,有意隐瞒的,将按有关规定问责,并取消体检资格。
 
  (八)目前疫情尚未完全解除,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往返及体检全程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适当安全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手卫生、体温检测工作,服从体检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825-2239837
 
  附件:健康申报表.docx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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