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公安厅招聘高速公路公安局辅警公告
四川省公安厅2020年招聘高速公路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及四川省公安厅gat.sc.gov.cn网站发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有志于维护我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具有良好的体能和技能,具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将在高速公路公安机关的直接管理、领导下,按照岗位分工,协助公安民警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具有一定的职业风险。
(二)招聘名额
350名(勤务辅警315名、文职辅警35名)。具体为: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85名,其中:勤务辅警80名、文职辅警5名(男性3名,女性2名);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50名,其中:勤务辅警46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75名,其中:勤务辅警71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40名,其中:勤务辅警36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五分局60名,其中:勤务辅警56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30名,其中:勤务辅警26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机动勤务支队10名,均为文职辅警(男性8名,女性2名)。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0年招聘高速公路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勤务辅警仅限男性,文职辅警根据职位限定性别。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按照属地原则招聘,即:报考勤务辅警的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招聘职位大队所在市(州)的户籍或居住证;报考文职辅警的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招聘职位支队所辖市(州)的户籍或居住证。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至六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此次招聘所辖行政区域如下: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资阳市、阿坝州、眉山市;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绵阳市、南充市、广元市、巴中市;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资阳市、宜宾市、眉山市;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成都市、自贡市、乐山市、雅安市、甘孜州、眉山市;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五分局:遂宁市、南充市、达州市、广安市、资阳市、绵阳市;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攀枝花市、雅安市、凉山州;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机动勤务支队:成都市。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0年招聘高速公路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调配。
3.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符合从事本职位工作的要求。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三)优先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法律、文秘、计算机、财务会计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应聘人员。
(四)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被解聘的;
5.配偶、父母和子女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机动勤务支队: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永福街302号2楼202室;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8号磨家镇政府院内;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龙乡大道66号写字楼1楼101室;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附2号楼1楼;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五分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创业小镇A栋3楼306室;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四川省西昌市健康路277号1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相关程序
1.选择职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位条件选择报考招聘职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并提交《四川省公安厅公开招聘高速公路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应聘高速公路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4)和《应聘高速公路警务辅助人员健康信息监测统计表》(附件5);认真阅读、填写并提交《报名须知》(附件2)。填报虚假信息或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学历证书、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大专以上学历需附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3)应聘人员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文秘、计算机、财务会计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能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一至六分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或聘用后的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体能测试
1.测试标准。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应聘人员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入围笔试环节。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分职位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对报考文职辅警职位的应聘人员将重点考察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常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其中,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应聘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
5.注意事项:各考点笔试同步进行,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2B铅笔、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6.笔试加分:符合优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1至2分,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分后加2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分后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未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法律基础知识等,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2.面试时间:以招聘职位所属的高速公路一至六分局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以招聘职位所属的高速公路一至六分局电话通知为准。
4.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勤务辅警按照招聘职位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文职辅警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职位计划比例时,在各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范围内对未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调剂到职位空缺大队参加面试;经调剂,面试人数仍少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时,削减招聘名额)。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研究确定。
(八)成绩查询
总成绩复核完成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名单》,公告时间为3天。
(九)体检
1.组织实施: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高速公路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色盲、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不合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分别在高速公路一至六分局辖区选择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以招聘职位所属的高速公路一至六分局电话通知为准。
2.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十)考察
高速公路一至六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二)签订合同
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至六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者其他不适合高速公路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培训合格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十三)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包括集中训练和随岗训练,岗前培训的时间和地点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各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通知为准。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为封闭式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四)管理方式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至六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薪酬待遇和职业保障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2500元/月(根据其学历学位层次依次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月均薪酬不低于3000元。
(二)职业保障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被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人事、保密等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工作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监督电话:028-87595959、87519666。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至六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监督、咨询电话:
一分局、机动勤务支队:028-82669787;
二分局:0816-2299282、2298000;
三分局:0813-8224007;
四分局:0833-2575122、2506131;
五分局:0817-3698962;
六分局:0834-3620555。
六、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应聘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此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及四川省公安厅gat.sc.gov.cn网站上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若发生变更,应主动提前告知招聘职位所属的高速公路一至六分局和机动勤务支队。电话通知的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应聘,后果自行负责。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川省公安厅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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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20年四川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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