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0年四川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笔试的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统一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备考推荐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本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本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岗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各遴选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遴选单位负责。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各遴选单位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0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的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统一考试满分100分。
部分职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加试”),加试满分100分。不开展加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即为统一考试成绩。开展加试的职位(详见《职位表》),笔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统一考试和加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0年11月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各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按遴选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布。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遴选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遴选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试用和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对象,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8227820。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8205087
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8200731
市委宣传部:8225643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5958023
市委人才工作局:8224375、13778960514
市红十字会:8242220、13558951495
市商务局:8229976
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局:2324902、18990935111
市卫生健康委:2325565、1399095708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984467063
市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5103036、18090972160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8204640、18224235607
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8200555、8224566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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