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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绵阳江油市招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0-09-18 16:32:42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四川绵阳江油市招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0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5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民政局关于江油市2020年公开招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化、岗位待遇职业化、能力素质专业化、培塑匠心扎根型”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绵委办发〔2018〕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集中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招考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5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24名;具有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村常职干部工作经历的人员13名;退役军人13名。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江油市2020年公开招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高校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17日以后出生);有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村常职干部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4.报考者须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江油市2020年公开招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宣传教育能力。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2019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5日(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二楼(江油市诗仙路中段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16—3679563)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322106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村常职干部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聘用合同及工资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的,按比例予以调减或者取消。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20年10月1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知识等。
 
  3.加分条件。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0.5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5分;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地(市、州)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5分/次,获得地(市、州)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5分/次。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预计于2020年10月14日前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12:00,13:00-17:00)
 
  地点: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二)面试
 
  1.面试定于2020年10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考试总成绩预计于2020年10月19日前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6日(9:00-12:00,13:00-17:00)
 
  地点: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和江油市民政局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岗位类别根据成绩高低志愿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在中坝街道、三合镇、太平镇、彰明镇范围内)。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及考核管理按照江油市统一规定执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招考监督电话:0816-3230794
 
  附件:江油市2020年公开招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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