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四川巴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巴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下半年巴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进入首轮资格审查对象14名(见附件),因首轮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对象采取电话方式通知,请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审查时间、地点
首轮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21日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28日至29日下午6时
地点:巴中市司法局604办公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联系电话:0827-5280577,联系人:余女士)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考生需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面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公招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交审查人员认定,并复印一份由资格复审单位存查。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点。
(二) 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面试当天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或面试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网络报名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考察事项将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官网公告。
未尽事宜,请与巴中市司法局政治部组织人事科或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 5280577、5266060。
附件:2020年下半年巴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排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Item/435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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