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成都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人员公告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社科在线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发布):
一、单位简介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是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科学专门研究机构,是中共成都市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担负着成都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是成都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获得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应、往届研究生,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取得副高职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合格。
3.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同意其调(流)动的书面证明,并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季度最后一月启动一次招聘流程,招满为止。
2.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35998617@qq.com)。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2017年以来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询课题、对策研究成果)。
4.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晨辉北路1号,成都市社科院308办公室,邮编:610023,电话:028-68106684、68096940(钟老师、李老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收到报名资料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提供相关学历等资质材料进行复审。
3.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 面试答辩比例
每个专业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参与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由社科院院办公室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并发出面试通知书。
2. 面试组织方式、时间地点、考官人员组成等
面试初审。初审主要采取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其学历、研究能力、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的形式进行。由院科研处牵头,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实施。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答辩程序。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形式进行。面试答辩考核小组由院领导、外请院校专家、纪检人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办公室和科研处负责人组成。
时间地点。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3.成绩公布
相关结果将在成都市社科院官网(成都社科在线)进行公示。
(四)体检
1.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社科院按照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社科院组织考察。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缺额,可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提交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社科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领导机构
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成都市社科院党组、院学术委员会、院办公室、院科研处、院机关纪委组成。
五、纪律和监督
(一)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16]49号)规定,公开引进纪律,对违反该规定的应聘者严肃处理。
(二)引进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应聘者、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资格审查、面试等全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由院负责纪检工作人员对招聘科研人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61880575。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3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564/2021-03/11/content_0a6a31bf424641908e0ab64087ffa0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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