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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23 13:10:35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2021年3月30日至4月9日上午8:0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发改干部队伍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拟从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根据委机关、省能源局、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编制空缺等情况,决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5名。如报名人数未达到5:1的开考比例,考调名额按比例递减。
 
  二、考调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操守品行良好;
 
  2.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或发改部门工作经历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在职硕士及以上,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5.专业范围为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哲学、历史学;
 
  6.乡科级及以下(含相当职级)干部;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8.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与拟转任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3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2021年3月30日至4月9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考调条件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笔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资格复审证件);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须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试用、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试用、考察和体检对象。试用期3个月。因试用、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试用、考察和体检程序不变。
 
  (五)调入
 
  试用、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调资格。
 
  严明考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86702156(省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6705913(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
 
  附件: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doc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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