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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考调公告

2021-07-15 14:28:07 字号: | | 【 打印 】
  2021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考调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12:00, 14:30—18:0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能力、基本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四川事业单位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考调7人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考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法官助理4名、司法行政人员(文秘)2名、司法警察1名。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全省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法官助理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6.全日制教育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类学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二)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文秘相关工作经历。
 
  (三)司法警察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限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人民警察工作经历。
 
  上述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通过网上方式预报名,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报名材料(见现场报名要求)电子版到qq邮箱:2330269175@qq.com,待预审核通过后再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12:00, 14:30—18:00)。报考者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8楼0811室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单位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考法官助理职位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人民警察职位需提供入警受衔证明。
 
  (二)资格审查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能力、基本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5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适当缩减或取消开考职位)。司法警察职位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开考职位。法官助理职位因已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2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法官助理职位若不足1:3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均以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司法警察体能测试。对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参照公安机关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报考者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调人员
 
  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九)试用
 
  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工资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十)公示、调动
 
  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对拟调人员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轻微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影响调动的,不予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虚假材料、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2-2058006、0832-2058039。
 
  咨询电话:0832-2058049。
 
  点击下载>>>
 
  2021年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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