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广元市旺苍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中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四川广元市旺苍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中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旺苍县委 关于2021年从旺苍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拟从旺苍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公开考试招聘2名人员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2名,补充到旺苍县乡镇事业单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截止2021年7月31日,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现仍在岗服务的旺苍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年从旺苍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2份;
(2)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服务证明(由共青团旺苍县委统一出具,资格复审时查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共青团旺苍县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旺苍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
1.《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21年9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
(三)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招聘岗位笔试后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会同共青团旺苍县委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公告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五)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见附件4)。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共青团旺苍县委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共青团旺苍县委临时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旺苍县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共青团旺苍县委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由共青团旺苍县委通知其报送相应材料,共青团旺苍县委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建议报考者报名时登记备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变更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未举办、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出现的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七)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县人社局、共青团旺苍县委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共青团旺苍县委:0839-4202595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0839-4313573
(二)监督电话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0839-4203145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旺苍县委
2021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1072717574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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