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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农业农村局选聘犍为县乡村植保员公告

2021-11-25 09:52:29 字号: | | 【 打印 】
  2021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农业农村局选聘犍为县乡村植保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5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日截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犍为县乡村植保员的公告
 
  为落实2021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植保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发〔2021〕107号)规定,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植保技术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夯实基层植保体系,为及时准确掌握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指导农户科学防病治虫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现就公开选聘2021年乡村植保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选聘15名乡村植保员,县内15个镇各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条件能胜任田间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及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三)熟悉县内农作物主要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
 
  (四)熟悉《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年龄5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具备农学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人员;或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
 
  按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技术指导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统一选聘,根据考评成绩排序,综合自愿选择、属地就近和工作需要原则确定乡村植保员的服务区域。
 
  (一)发布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在犍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犍为三农公众号、掌上犍为及相关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日截止。
 
  2.报名地点: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学历、工作证明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犍为县乡村植保员选聘报名表》,提交至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各镇进行审核后于2021年12月3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信息应如实填写,否则报名无效。联系电话:0833-4224363。
 
  (三)资格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统一进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知识理论考试,内容为常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调查、识别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总成绩前15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总成绩名次先后进行递补。
 
  (六)确定选聘人员。按照综合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农业农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犍为三农公众号、掌上犍为及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不属实的,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服务报酬以及奖惩措施等。
 
  四、岗位职责
 
  选聘的乡村植保员,承担植保员“一兵三员”工作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技能培训、测报设备工具。
 
  (一)作为病虫情报侦察兵,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监测对象,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每周调查不少于1次,每次调查点数不低于5个,记录成册并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作为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员,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每月宣传不少于1次;
 
  (三)作为病虫防治技术指导员,在服务区域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关键期,指导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开展病虫防治工作,做到重发田块指导防治全覆盖,带动所在区域大面积防治工作开展;
 
  (四)作为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员,调查汇总服务区域农药使用情况,每月调查户数不低于15户,并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和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完成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五、聘期及待遇
 
  乡村植保员聘用不受“一年一聘”原则限制,但服务协议原则上期限为一年,对聘用的乡村植保员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1万元/人/年(其中60%为日常补助,按季度发放;40%为服务期内绩效,按半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乡村植保员不列入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在岗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六、考核管理
 
  服务期内,根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评价、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植保员服务效果进行考核,相关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绩效补助发放依据。考核合格以上的,优先续聘;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省级管理办法规定应予以解聘情形的,予以解聘,出现空缺根据情况递补也可再次组织选聘。
 
  附件:犍为县2021年乡村植保员选聘报名表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anwei.gov.cn/qwx/gsgg/202111/83be3ff1f2a846149c8d8ad94f4496a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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