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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2022-05-12 13:40:59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2-26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各地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适当提高至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已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需求岗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数,填写《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新招募岗位统计表》《2022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续期情况统计表》,于5月12日前将签章纸质件及电子文档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发布公告及宣传动员: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于5月13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招募公告,并在省级媒体上发布招募宣传信息,各市(州)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网上报名: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2-26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四)资格初审:各地于5月22-27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上传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五)打印准考证:考生于6月21-2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
 
  (六)笔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专人于7月12-15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取考试成绩,并于7月16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四川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签订服务协议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募资格。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九)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党员、学历高、学生干部、专业对口、回原籍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公示:各地于8月11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拟新招募人员名单,并于9月1日前将新招募和续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协议:8月23日前,相关部门与新招募人员和当年续期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二)录入数据:各地于8月26日前将新招募人员、续期人员信息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十三)岗前培训:各市(州)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对新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十四)正式上岗:9月1日,各地组织招募人员正式上岗。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招募名额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按规定足额安排本级应负担的补助经费,确保“三支一扶”计划正常运行。
 
  (二)规范招募。招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招募程序,严格招募标准,严密组织实施。把好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关键环节,全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过程公开,确保“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三)用心关爱。各地要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完善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人社部门突出抓好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服务单位突出抓好专业培训,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范围。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岗位锻炼,做好日常服务,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慰问等活动,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及时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中央和省补助经费的测算、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好就业创业指导,畅通流通渠道,落实好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等各项服务期满优惠政策,确保“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rst.sc.gov.cn/rst/gsgg/2022/5/12/b28883d98b7f42b2a848442b4afb28e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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