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广安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22年四川广安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2022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职位
(一)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空间总规划师1名;
(二)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融资高级主管1名;
(三)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管理高级职员1名;
(四)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级规划主管1名;
(五)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研究员1名;
(六)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评审高级主管1名;
(七)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规划高级主管1名;
(八)广安市前锋区金融工作局投融资政策研究员1名;
(九)四川岳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师1名;
(十)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师1名;
(十一)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师1名。
具体职位职责详见《2022年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8:30至6月20日24:00,报名时间以发送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聘任机关指定邮箱(附件3)。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本次聘任职位。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任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突出职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位匹配程度。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30%,专业知识测试占7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位匹配程度。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测评成绩(考试测评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考试测评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面试只有1人的,经批准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环节因本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按照考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程序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理相关手续。
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与其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在同一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有关薪酬参考标准详见《2022年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日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方式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
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聘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聘任期满后,工作需要且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愿意,经批准可以续聘。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
此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五)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执行,依法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0826-2678966
监督举报电话:0826-2331722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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