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阿坝州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四川阿坝州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8日17:30。笔试范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刑事及刑事诉讼类、民事及民事诉讼类、行政及行政诉讼类)、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备考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四川阿坝州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途径,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遴选。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拟公开遴选法检系统工作人员7名(法官助理5名,司法行政人员2名)。具体遴选职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州(除理县)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工勤人员),详见《需求表》;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
4.具有与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和遴选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需求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与、支持、资助破坏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所从事工作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年龄、工作经历、试用期等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21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8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考生根据遴选条件将资格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m18090718707@163.com。
3.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blixian.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职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信息。考生下载《2023年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重新选择职位报名。
4.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1)《2023年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盖章,格式不得改动;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是否已满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
(3)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生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条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调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该职位拟招录名额与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在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blixian.gov.cn)进行公告。
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反馈,符合条件的考生于笔试前一天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地点:中共理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大楼414),联系电话:0837-6830686。
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刑事及刑事诉讼类、民事及民事诉讼类、行政及行政诉讼类)、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笔试成绩将在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结合职位名额,按1:3的比例(开考比例降为1:2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名额之比为1:2),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比例不足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盖章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盖章原件(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或者聘用职位、是否已满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
资格复审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复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联系电话留错或者不畅通导致不能参与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以及考生的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
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择优排名
各职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结合考生取得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全日制学历证书、拟报考职位相关工作年限,以及工作经历、人岗相适度等条件,由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等额择优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低于面试比例的职位(实际比例),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职位名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择优排名等额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指定地点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尿液毒品检测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坚持政治标准,重点对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后,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理县纪委监委(电话:0837-6825444)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动程序,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遴选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6825444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不确定因素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本次遴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理县法检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理县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6830686。
附件:
中共理县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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