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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3人)

2024-05-23 15:40:37 字号: | | 【 打印 】
  2024年四川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3人)已公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10:00至6月2日下午17:00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四川事业单位课程复习。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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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3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选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选调涉及单位23个,选调人员53名,其中:管理岗位12名;专业技术岗位4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选调范围中的“四川”、“凉山”指截止2024年5月29日,报考人员为四川省或凉山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近3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5月29日。
 
  6.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10:00至6月2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s://www.jdpta.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后的“招聘条件咨询电话”向主管部门(单位)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同时按系统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白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五官无遮挡,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考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取得时间或相应经历等)。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电话028-86740101、028-60662620。
 
  3.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6月3日17: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6月2日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报考人员将不能再进行报名,请特别注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和调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有其他不宜调动等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4日17:00时前在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须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后,可放宽到3: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统一于2024年6月7日前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6月25日10:00至6月28日24:00,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按网站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其他环节还需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部分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专业笔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进行专业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卷面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2.进行专业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60%+专业知识×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含专业笔试)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7月中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https://www.jdpta.com)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最低分数线指我州本次实际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并按照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且须含最低服务期满时间,否则视为无效);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聘用文件。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面试公告(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其信息发布网站(见附件2)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综合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所有进入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否则取消考察资格。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选调名额在2名以上的岗位,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5:1。若最终因放弃等原因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正常进行。各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失信记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真实性、准确性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非当日复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主管部门(单位)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
 
  各主管部门(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须按规定提供推迟体检的证明,在主管部门(单位)规定体检时间前1天不提供推迟体检证明材料,而未参加体检或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取消选调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作弊处理并通报原单位。
 
  七、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后由选调部门(单位)安排进行所考调岗位顶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结束后,试用人员应及时回原单位工作,不得滞留,拟流(调)动人员在相关手续未办结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
 
  八、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时因档案不全、入编手续有疑问、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影响调动的,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凡涉及递补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选调信息公告方式
 
  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https://www.jdpta.com)上操作、查询,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上(见附件2)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各主管部门(单位)本次选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与各选调单位联系了解选调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选调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纪律监督与回避
 
  选调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单位)中参加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流(调)出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机突击调整岗位或突击晋升岗位等级;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期内原则上不得流(调)动。
 
  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各选调单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附件2向各选调单位咨询。
 
  选调条件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34-217368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4-386640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028-86740101028-60662620
 
  附件:
 
  1.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rsj.lsz.gov.cn/lszrsks/syryks/202405/t20240522_2680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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