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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疾控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8 16:04:3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1]109号),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中心2012年将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影像学医师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愿意在我中心工作五年或以上;

5、近两年毕业(含2013年毕业)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5周岁以下,取得学位,医学影像学专业。

二、招聘方式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和实践操作方式进行招聘,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毕业的提供在校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科(绵阳市涪城路62号)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2月7日

咨询电话:0816-2230679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等候通知(暂定2012年12月下旬)

考核地点: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我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九、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站、绵阳市卫生局网站、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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