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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2012年下半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8 16:04:47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平武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平武政务网公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岗位需求表。

 2.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单位有具体要求的见岗位需求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岗位需求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已被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12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12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11月2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绵阳市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2月5日至12月7日24:00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业务技能》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业务技能》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医务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三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学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于2012年12月18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于2012年12月20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县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打印的《2012年12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如原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进入面试。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

2.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平武县政务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政审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政审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政审考核依据。对政审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凡有举报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凡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人事代理;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3年内不得参加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办理上编、核定工资等有关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者在平武工作的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16—882539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8822252 (县纪委、监察局)

十、本公告由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平武县2012年下半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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