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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公告

2013-08-02 16:02:34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补充公告》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招聘岗位的公告》规定,对我县部分岗位因体检、考核、公示出现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地址: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73号)。

(三)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宜宾县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公告》要求携带好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应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同意报考材料。

请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务必于2012年9月25日准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2012年9月25日17:30时以前未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递补人员其他事宜

(一)通过了递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2年9月28日上午8:30准时到宜宾县人才市场(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101号)报到并参加体检(注意事项:1、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笔;2、空腹;3、缴纳体检费240元/人;4、带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合格人员请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8:30准时到宜宾县人才市场(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101号)报到并参加选岗、岗前培训、预签聘用合同,岗前培训后预报到参加考核(注意事项:1、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笔;2、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与报名时所贴照片同底);3、缴纳三年人事代理费720元/人)。

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31—6613022

 

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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