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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2013-08-10 00:01:3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上午09:00-11: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商务厅办公楼后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联系电话:83220421;13678101688)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及笔试准考证,另交1寸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办理面试通知书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商务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面试费的人员,由四川省商务厅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

 

四川省商务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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