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2012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峨眉山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属编制内招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向“五项目”基层服务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对象见本公告附件《2012年峨眉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23时59分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考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工作人员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职位。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所报岗位要求具有职业技能、从业资质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材料验证。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截止前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4月28日23时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报考资格审查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