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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20 08:02:05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面向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事业单位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出版、发行和省政府志编辑等具体事务工作

四川省国有资产转让信息服务中心(四川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草市街2号

负责发布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的省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指导帮助其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承担矿业权交易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络中心

事业单位

草市街2号

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维护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络正常运行;搭建省政务服务网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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