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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联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27 00:02:30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文联拟公开考试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美术馆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文联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文艺网[www.artsc.com.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美术馆

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事业单位

成都市东城根街2号(该处现正在建设新馆,临时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锦里东路10号市农资大厦6楼)

艺术展览、作品收藏、创作组织、学术研究、艺术交流、艺术教育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976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四川省文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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