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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12 00:42:2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阳师范校等20个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工勤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党政网、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截止报名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对象详见附件1《资阳市2012年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了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的岗位,对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要求是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2012年3月14日,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3月14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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