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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四川省质监系统考录公务员递补体检公告

2013-10-28 16:53:2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共有8个职位的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自愿放弃,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同意,依次递补8个职位的下一名考生。现将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有关事项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当日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办公大楼门口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5、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6、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7、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1、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500元/人左右)。
  12、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13、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28-86607525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附件一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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