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社局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同时发布)。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考核、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29名,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上半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条件执行);
(四)符合《2013年上半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即2013年5月23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报名者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5、确认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6、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带上身份证和缴费凭据于2013年5月24日15:00-18:0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各个职位的面试对象。对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体检、考察
1、面试对象纳入体检、考察范围,按照各岗位考调人数等额进行(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决定是否减少考调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差额进入)。
2、体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差额进入)。
4、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四)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区组织人社部门集体研究后等额提出拟录用考调对象,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录用考调对象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录用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
五、选岗
乡镇职位由拟录用考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分职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六、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翠屏人才网、三江人才网网站上相关动态信息。
咨询电话:0831- 8237649,8236347。
附件:
2013年上半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2013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 .doc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