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

2013-06-06 08:50:22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以及《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局组织进行了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拟聘用黄志勇、罗华玲、吴丽、景赞4位同志为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4月26日至5月7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电话:2436612)或人教科(电话:2451962)电话、书面反映。

 

2013.04.26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