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市人发〔2006〕10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罗江县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岗位、名额及要求
公开考核聘用名额21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学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7月30日;
(三)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3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在德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9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罗江县雨邨东路18号),联系电话:0838-3120911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名参选)。
考核聘用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
(三)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应聘人员任何一项不合格即终止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各项均合格者,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衡量,择优聘用。
1、基本资格审核。通过查阅档案、证书鉴定等方式核实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面试。通过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3、健康状况检查。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4、现实表现核查。通过面谈交流、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提出拟聘人选,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考核聘用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考核聘用的资格,同时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通过公开考核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满1年后,县纪检监察、人事、卫生部门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按事业人员管理规定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外)。
五、考核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重点监督资格审查、现实表现核查和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等环节,同时还要接受社会咨询及投诉等。
监督电话:
附件1:《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岗位、名额及要求
公开考核聘用名额21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学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7月30日;
(三)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3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在德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9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罗江县雨邨东路18号),联系电话:0838-3120911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名参选)。
考核聘用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
(三)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应聘人员任何一项不合格即终止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各项均合格者,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衡量,择优聘用。
1、基本资格审核。通过查阅档案、证书鉴定等方式核实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面试。通过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3、健康状况检查。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4、现实表现核查。通过面谈交流、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提出拟聘人选,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考核聘用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考核聘用的资格,同时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通过公开考核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满1年后,县纪检监察、人事、卫生部门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按事业人员管理规定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外)。
五、考核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重点监督资格审查、现实表现核查和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等环节,同时还要接受社会咨询及投诉等。
监督电话:
附件1:《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江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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