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批准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体检人员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地点:体检人员须于2013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8:15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4111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楼B栋教学楼停车场,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过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2.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5.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书面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doc(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doc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地点:体检人员须于2013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8:15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4111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楼B栋教学楼停车场,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过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2.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5.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书面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doc(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doc
四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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