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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2012年12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3-06-19 14:05:5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2012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3月6日-3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 0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委宣传部1006室(成都市商业街16号)
咨询电话:省委宣传部干部处(028)86601293。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另再提供1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贴面试通知书)。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委宣传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委宣传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如发现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2012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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