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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县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7 08:05:50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和《关于彝区干部人才职级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乐委办发〔2011〕8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考核招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聘用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考核招聘。年龄要求197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不能聘用。 (二)   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附件2《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3年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1日。 报名地点: 县政府3楼325室 联系人:何莉      联系电话:0833-4511357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少数民族应聘者,加试本民族语言,分值2分。面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0833-4511078 咨询电话: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511357   附件1:乐山市马边县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 2: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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