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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选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3-07-29 08:02:1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10月31日—11月6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六楼606室)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300
电 话:4623001
联系人:罗敏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长宁县公开选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公示表.doc

 2012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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