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业余体育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员的公告
其他考试 加入时间:2012-10-29 21:24:50 作者:泸州市业余体育学校 点击数:570 泸州市业余体育学校是泸州市体育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考核占编聘用工作人员,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市人社发[2012]1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职位数及编制类别:业余体校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二、拟招聘职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
2、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经血传染性疾病。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工作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16:30前将本人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到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白招牌83号体育局办公室五楼,联系电话:2393697,联系人:刘莹),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和考察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5、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泸州市业余体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