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
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岗位:书记员、司法警察。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书记员5名,男女不限;司法警察6名,其中男
性4名、女性2名。
二、报名对象
1、书记员:全日制(法律、中文专业)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2、司法警察:军队、武警部队退伍战士,公安警察、体育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司法警察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司法警察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女性身高163厘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四)年龄:
1、书记员: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司法警察:18—24周岁(1988年8月1日—1994年8月1日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25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
1、书记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或中文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2、司法警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优先考虑,具有一定的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2年8月6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2年8月9-10日9:30-16:00。
2、地点:市中院审判法庭三楼接待室(地址: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法警考试项目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12年8月14日下午。
②地点:市中院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③内容:公共知识、文字写作。
2、书记员计算机测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时间:2012年8月14日下午。
②地点:市中院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③内容: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3、司法警察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
②地点:青羊区人民体育场(原西郊体育场,青羊区西体路2号)。
③内容: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拳术(自选);女子100米、800米、拳术(自选)
4、面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10年8月16日下午。
②地点:审判法庭。
③面试比例: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体能测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则全部进入面试。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12年8月17日下午。
2、地点:立案大厅旁。
(五)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五、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2、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
(一)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编入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三)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由我院统一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培训、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300元。
(二)聘用期内每月工资1300元、生活补贴500元,岗位津贴100-300元,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增加院龄补贴50元。
(三)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相应比例的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2915391
政策咨询电话:028-82915078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