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元坝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公开招聘12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元坝区中医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2年广元市元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有报考者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的,即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2年广元市元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21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2012年广元市元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121063、20121064、20121080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地点。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元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元坝镇桂花大道元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一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元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从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下载)的各项内容(1份),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证件照1张,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高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