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区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市涪城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绵阳市涪城区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考核、纪检和组织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名额、职位
选调名额:3 人;职务为科员。
三、选调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5、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7、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区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3、具有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五、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13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中共绵阳市涪城区纪委办公室。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38号4楼,联系电话:0816-2227764。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区纪委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网上报名者需在笔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网上报名请将信息传至邮箱fcjwbgs@my.gov.cn)
六、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工作采取初审、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分析能力。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参加笔试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费50元)
(三)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由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四)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前,被考核人选需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选调的证明。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八、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选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十、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区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乐山市五通桥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纪委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