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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7 16:01:0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作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作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文学》编辑部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作协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作家网[www.sczjw.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文学》编辑部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联系四川作家进行文学创作,扶持培养文学新人,编辑出版《四川文学》杂志,引领区域文学创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招聘单位为《四川文学》编辑部,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中午12∶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对照自身情况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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