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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9 16:01:1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以下简称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拟公开考试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网 [http://www.scjgdx.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

轮(培)训省级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中央驻川单位处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机关党政干部和理论宣传干部;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承担各类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接受委托培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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