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双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双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双府发〔2011〕40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2014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4年5月2日0:00至5月7日23:59。
2.审核照片:2014年5月2日9:00至5月7日22:00。
3.资格审查:2014年5月4日9:00至5月8日17:00。
4.网上缴费:2014年5月4日9:00至5月8日23:59。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合格后方可报名(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10组,咨询电话:028-85811132),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下列情况之一可免于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有效材料,先进行网上缴费,之后于2014年5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