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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巴中市公务员录用常见问题解答(一)

2013-09-23 14:12:53 字号: | | 【 打印 】
  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工作人员(巴中)常见问题解答(一)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于2013年9月1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设置67个职位、面向社会专项为巴州、恩阳两区的区、乡(镇)的54个单位拟录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88名(以下简称本次考录)。目前正处于报名和资格初审阶段,针对考生咨询,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1.本次考录的招考对象是否包括2014年应届毕业的毕业生?
  答:不包括。《公告》明确规定“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务请报考对象特别注意。
  2.资格初审审什么?选择专业时要注意些什么?
  答:《公告》明确规定“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
  报考时选择专业需要注意的是专业、学历必须与招考范围相对应。比如:巴中市巴州区规划管理局规划建设职位,除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能报考;可以报考人员中,属于大专学历的,只有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考生可以报考;常住户口不在本省或非本省生源地的考生,只有本科学历才能报考。
  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须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归类以《巴中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巴人社办〔2013〕23号印发,点击浏览)为准。
  3.函授学历、自考学历等是否可参与本次考录?
  答: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其学历须经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证明。
  4.如何理解生源地?
  答:生源地一般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
  5.《公告》规定“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仅限“5.12汶川地震”表彰)、省级机关表彰的”应如何理解?
  答:政府表彰活动规范后,表彰的批准权在国家和省两级。“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县及以上进行过表彰,可以按相关规定凭表彰依据进行加分。“4.20芦山地震”发生后,截止目前,国家和四川省未批准市(州)、县(市、区)进行过表彰,因此,本次考录不能把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就“4.20芦山地震”给予的各种表扬等作为表彰予以加分。
  6.本次考录各职位的职位编码哪里可以查到?
  答:本次考录在网络报名时可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查到。为方便报考,我们专门整理了本次考录巴中所设职位的编码供参阅。
  附件:巴中公务员职位编码(FPD格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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