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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3-06-05 16:14:18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购书送课活动

2013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简章

2013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考分备考秘籍

 

2013年四川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于3月12日正式发布。在保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在细微之处凸显变化。硕文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助力市公务员考试。
  一、明确部分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限制
  在2012年的公告中,对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只有“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3日-1994年3月23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2013年招考时,除了上述年规定外,增加“报考武胜县县级机关森林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3月14日-199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的规定,所以考生在报考武胜县县级机关森林警察职位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年龄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报名人数不达比例取消职位可调剂
  在2013年公告中,对职位调整的相关情况作了特别说明,规定“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直接作退费处理”。这样就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不会因为招考职位被取消导致报考不成功。
  三、笔试加分政策中增加不在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情况
  笔试加分政策中,延续了对“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相关部门表彰的人员的加分,另外增加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四、详细规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资格复审时所须具备的手续
  在资格复审阶段,报考人员要携带相关证件,针对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另外的手续。在这些特殊报考对象中,同2012年公告相比,2013年中增加了对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资格复审时所须具备的手续的详细规定。即“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计算更详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报考武胜县县级机关森林警察职位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笔试成绩以及体能测评的具体事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党建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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