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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年度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

2013-06-05 21:24:0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201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现就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如下:

1.应届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统一划定为25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分市(州)分别划定为:

成都市23分,自贡市23分,攀枝花市23分,

泸州市20分,德阳市25分,绵阳市24分,

广元市24分,遂宁市25分,内江市25分,

乐山市24分,南充市24分,宜宾市22分,

广安市22分,达州市24分,巴中市19分,

雅安市24分,眉山市24分,资阳市23分,

阿坝州18分,甘孜州21分,凉山州20分。

请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经认定符合加分基础

条件人员按规定加分后可达到)的考生,于2011年6月1日9:00-6月5日18:00登陆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bms.gcdr.gov.cn)填报职位志愿。逾期没有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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