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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1 16:15:58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和《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蓬组发[2006]5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以及岗位允许的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符合岗位要求的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7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3年第三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⑺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2013年第三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都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2013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蓬溪县考试中心(地址:蓬溪县人社大楼5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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