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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等事项的公告

2013-07-08 08:19:09 字号: | | 【 打印 】

江安县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招聘岗位的公告》及《关于做好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3〕175号)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8­—­­9日8:30—12:00, 14:30—18:00;2013年7月10日8:30—12:00。

(二)资格审查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原机关食堂二楼大厅)。

(三)资格审查对象: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本人亲自持:(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复印件各1份(若属中专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需现场填写承诺书一份);(3)报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统计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已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填写承诺书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5)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资格审查合格且需要进行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3.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被取消招聘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一)非教师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

1.结构化面试时间:2013年7月14-15日;

2.结构化面试地点:江安县江安镇。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教师岗位考生专业技能面试时间、地点:

1.技能面试时间:2013年7月16日;

2.技能面试地点:江安县江安镇。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有关要求:

1.面试当日,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831—2620738

附件:1.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 音乐、幼儿教师岗位技能面试内容及分值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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