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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2013-08-20 00:03:5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已于2013年5月3日公布,现将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一)综合面试
所有岗位都要进行综合面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同意下列岗位除综合面试外,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教师岗位试讲
绵阳农业学校:实训教师(131023)。
四川江油工业学校:教师(131099、131100、131101、131103、131104、131107、131108、131110)。
江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师(131111)、舞蹈教师(131112)、美术教师(131113)。
教师岗位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试讲人员隔离备课30分钟后,向考官组进行25分钟的说课和讲课。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师(131111)、舞蹈教师(131112)、美术教师(131113)还需进行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设备由考生自备(具体请咨询招聘学校)。
2、计算机类岗位计算机水平测试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维护人员(131017);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教师(131036);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131044);
市中心医院:计算机维护(131055)。
二、分值比例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的,专业科目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的,专业科目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三、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递补事项
1、请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于2013年5月7日-2013年5月8日(9:00—12:00,13:00—17:00)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准备事项以《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为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电话通知。
2、在发放《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期间出现的缺额,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5月9日上午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接到通知的考生于5月9日下午13:00-17:00、5月10日上午9:00-12: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考并认真执行有关要求,避免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考试规定导致不利责任。
2、专业科目考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肩章、饰品等。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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