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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1 16:21:23 字号: | | 【 打印 】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考核聘用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将面向

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办法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均获国家认可。

4.1978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

(二)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

岗位名称 最低学 历 最低学 位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     业 名额 专业技术岗位1 硕士研究生 硕士   药学或中药学 1名 专业技术岗位2 硕士研究生 硕士   食品科学 1名 专业技术岗位3 本科 学士 中级 卫生检验 1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相关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考核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原件1份(附件1)、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其专业能力的论文代表作或总结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报名及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1:1比例即可开考。

3.报名时,由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包括:专业笔试(下称笔试)、实验能力考核(下称考核)及综合面试(下称面试)。笔试、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 测试内容 占考试总成绩比例  
笔试 通过笔试考察考生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分析化学》,参考资料选用《分析化学》(第二版)孙毓庆、胡育筑主编,科学出版社出版。  
 
40% 考核 通过实验考核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参考资料选用《分析化学实验指导》(第三版),赵怀清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40% 面试 抽签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仪态举止等。无指定参考资料。  
20%

笔试、考核及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其所占比例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和考核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和考核。

3.面试

笔试和考核结束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与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末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实行等额面试。实行等额面试人员的成绩不低于笔试与考核百分制计分满分之和的60%。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4.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考试结束后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考试成绩最低分数60分。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

(四)组织考核与公示

组织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组织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在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组织考核、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已面试考生。

(五)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拟聘人员原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原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辞职。拟聘人员须在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聘用前,向审批部门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聘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时间安排

(一)2013年 06 月24日发布公告。

(二)2013年 07月 09日至 07 月 10日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核、公示及调动等具体安排,面试后另行公告。

六、报名联系方式

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地址:德阳市天元韶山路北段)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8)2806281

咨询电话: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工人事科:2514498

附件1: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2: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考生承诺书

附件3: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在职考生承诺书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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