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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区人社局201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2013-07-13 16:28:12 字号: | | 【 打印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9个(其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2人、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4人,区纪工委1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人)。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报名人员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有相当工作经历和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符合所报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3日- 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临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915室)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2013年临聘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并交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单据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6.开考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乃至取消该岗位。取消报考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不愿调剂的和无岗位可调剂的,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满分100分。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临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缩小面试比例直至等额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915室)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发给面试通知单。逾期不报名参加面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当日,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加试

对报考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岗位人员加试内容为计算机知识、写作。加试总分为100分。

五、拟聘人选

(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报考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20%

招考其余部门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上述招聘考试成绩按照计算公式算出最终结果后,统一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经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按照招聘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体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考核。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3天。

七、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报管委会审批。经批准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八、待遇

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含劳保、通讯费)按每月4000元标准执行,并享受《临港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年终奖和其它福利待遇;其余岗位的基本工资和其他待遇按《临港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负责全程监督。

(二)按照劳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8937

区纪工委:5108823

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5108660

区规划建设环保局:5108505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08660

监督电话:5108027

附件:1.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

      2.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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