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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上半年第二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1 16:06:0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组织2013年上半年第二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计划共计48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上半年第二次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应聘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知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5月14日—5月20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注明联系方式)填写好《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后,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毕业学校、姓名)、信函等形式交学院人事处进行初步报名,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到学院报名。
2、资格审查。应试人员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相关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试讲程序。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4:30;
资格审查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育才路校区)。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办法。考生根据本人所学专业自选试讲内容,普通话授课,板书教学,授课时间15分钟以内。
试讲时间: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00;
试讲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第二教学楼。
4、体检和考察。面试试讲结束后,我院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我院根据考生试讲、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待遇
受聘人员可按学院规定享受如下待遇:
1、引进费:(1)凡学院招聘到教师岗位的研究生,学院给予一定引进费,具体标准为:医学类和工科类专业博士研究生11万、硕士研究生5万,须要求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均为相同或相关的医学类和工科类专业,医学类专业研究生须取得相应的医学博士学位或医学硕士学位;其他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引进费5万,硕士研究生1万。(2)对所有招聘的急需短缺卫生专业的本科生每人给予1万元引进费。
2、住房补贴:凡本次招聘的人员,均享受学院给予的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4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元、本科学士每月100元,连续补贴三年。
3、津贴:招聘到教师岗位的研究生按如下标准享受学院津贴:博士研究生享受副教授津贴,硕士研究生享受讲师津贴;招聘到辅导员岗位或其他岗位的研究生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津贴。
4、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5-2241755    电子邮箱:yzy_rsc@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仲老师 罗老师
附表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上半年第二次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表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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